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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300字一年级作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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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书给予了我们许多,教会了我们许多,然而书对于人的真正意义在于人自身的体会与成长,人对书真正意义在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。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关于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300字一年级作文的内容,希望你们喜欢。

  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一

  五年级的第一篇课文就是关于学习的,题目叫《窃读记》。

  课文的主要意思是: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很穷,没有钱买书,只好到书店里偷偷地读,下雨的时候,他便皱起眉头,好像在说,这雨害我回不去了,其实,她的心里很高兴,心里喊着:“大些,再大些。”因为那就有充足的理由在那书店里待下去。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的时候,她已经很饿了,脚也站得很酸了。书店里的日光灯亮起来时,她才知道已经看了两个小时了,才很不情愿地把书放回原处回家去,但是她还会时常想起国文老师鼓励她们的话:“记住,你们是吃饭长大的,也是读书长大的!”

  读完了课文,我想自己的生活条件比她们那时的生活条件要好,而自己却不爱读书,整天想着玩,一定要妈妈催促再去做作业,这儿喝口水,那儿玩一玩,自己给自己开小差,作业做一会儿,就下去玩了,才玩了几分钟,又被妈妈叫上来做作业,到了晚上,再连忙抓紧做。

  唉,想到这里,她们连书都买不起,而我们要什么,爸爸妈妈就会给我们买,很多书买来,看了一遍,就好了,不仔细读。我真的觉得很惭愧。我一定要好好读书,不虚度年华。

  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二

  我读了一篇文章,名字叫《窃读记》,读完后,我想了很多——

  在《窃读记》这篇文章里,有一个对书有无数渴望的小女孩,因为她的家庭条件不允许,只能在书店里窃窃地读书。在这篇读文里,详细地描写了小女孩到书店里窃读的一系列动作,比如:跨、踮、挤等等。表现了小女孩热爱读书和对知识的渴望。因为小女孩不能光明正大的去书店里买书,只能偷偷地在书店里读书,还时刻面临被老板或店员训斥、驱赶。因此她用尽了心机:他贴在大人身边,假装她是人家的小妹妹或小女儿;这个小女孩借着下雨天在屋子里躲雨的理由,在书店里看书。

  我被小女孩的读书的欲望所震撼,因为我是有条件享受读书的所有乐趣,而不是像文中的小女孩那样去书店偷偷地读书。我和她比起来是很幸福的了。所以,我必须要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,像这个文中的小女孩一样,要有强烈的求知欲,常读些有益的书籍,从那里汲取丰富的营养;进入到神秘的书世界。俗话说:“书中自有黄金屋。”我今后要把这座金碧辉煌的黄金屋挖掘出来,在无边无际的书海里尽情地遨游。

  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三

  今天我们学完了《窃读记》这篇课文,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

 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,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。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,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,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。虽然这样,但英子仍然很快乐,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。每次窃读,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,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。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,却饱了她的灵魂。

 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,要什么有什么,想看什么书,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。像我的书柜上,童话类、科幻类、小说类、名著类、寓言类、历史类等等,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、应有尽有,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,而我却不喜欢看,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。而英子呢,不惜饿着肚子,不惜腿脚麻木,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,还恋恋不舍呢。我和英子一比,真是相差很远,真让我惭愧。

 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,因为高尔基说过:“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。所以我也要爱看书。

  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四

  读了这篇课文,我从:“我就像一匹饿狼,贪婪的读着。”这句话看出作者实在太“饿”了。之所以作者躲开老板,是因为作者家境贫困,没钱买书,所以像她这样只读不买的人恐怕没有。课文最后那句话让我深深的记着是因为这句话的含义:读书长大时指精神成长。粮食哺育的是身体,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。

  记得有一次,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,我无意中看到了一本叫《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跳跳电视台,当时我就被淘气包马小跳这个名字给迷住,同时我还知道了,写作文首先题目要取得有创意,读者才会有心思读下去。我翻开书,开始聚精会神地看,书里讲的是马小跳和他的三个伙伴共创电视台,遇到的各种事情,如:这个节目能不能通过审核……

  我们现在的条件都很好,到书店里想看就看,店员也不会赶你走,所以不用像作者那样窃读。

  书给予了我们许多,教会了我们许多,然而书对于人的真正意义在于人自身的体会与成长,人对书真正意义在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。书真是我们的好老师啊!

  《窃读记》读书笔记五

  读了《窃读记》以后,每当我津津有味地看书时,脑海里似乎总会浮现出作者当时在书店窃读的情形;不仅如此,还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她当时那种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心情,然后,就有点心酸。

  看看她,再看看我们,简单的比较一番,一点不夸张地说,简直就是天壤之别,我们现在在天,她那时候在地。

  我们可以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到书店把喜欢的书直接买回家;或是去“未成年人阅读基地”把书借回家,躺在沙发上,开着空调,放着音乐,还喝着饮料,看着书,太享受了!而她呢?每天放学时已经是饥肠辘辘,还要冒着被发现的风险,提心吊胆地去书店窃读,而且连坐的地方都没有,站得腿直发酸。然而在走出书店时,作者却感到浑身轻松。因为在她看来,读书就是一种最好的享受了。

  颜真卿说得真好:“黑发不知勤学早,白首方悔读书迟。”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和读书环境,应当要好好珍惜!趁着年少,要好好利用课余时间去多读书,读一些好书,日积月累,长大以后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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